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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一、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。
二、评议内容:
1、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;
2、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;
3、能否严守党纪,做到令行禁止;
4、能否在维护企业主和职工各方权益,团结凝聚企业职工上起到模范作用;
5、能否做到关心企业发展,关心职工群众,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;
6、能否做好本职工作,努力创造******的工作业绩。
三、评议方法
1、学习教育;
2、自我评议;
3、民主评价;
4、组织处理;
5、健全制度。
四、处置不合格党员,要贯彻“坚持标准,立足教育,区别对待,综合治理”的原则,必须严格履行组织手续,做到事实清楚,理由充分,处理恰当,手续完备。党员要求退党,在支部大会上宣传除名,报党(工)委备案。对党员除名、劝退或限期改正,报上级党(工)委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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